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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面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决策,把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中央纪委着眼全面深化改革总任务,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战略安排,为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我国纪检监察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阶段,由于体制、思想认识、人员结构等因素影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推进“三转”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本文以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为例,通过对派驻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过程的分析,发现了如职能转变不彻底、日常监督缺办法、担当作为不主动、工作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以及思想认识有差距不想转、业务能力有欠缺不会转、具体工作有顾虑不敢转、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好转的深层次原因分析。通过分析借鉴行政监督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反腐倡廉机构设置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出了从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入手,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建设纪检监察专业化队伍,改进干部考核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等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