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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入地理解和把握私人财产所有权,不仅要从逻辑上、概念上去分析界说,而且还要深入到其产生与发展的政治、经济与法制的历史长河中,洞察其历史与现实变化中的内在价值与特色才能达到深刻。私人财产所有权可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人造精灵。私人财产所有权虽然在宪法和民法上是一致的,但其意义不同。1、民法意义上的私人财产所有权,是私人对其合法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宪法意义上的私人财产所有权,是“公民的合法的财产权”的核心,是从宪法角度对公民的财产权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原则性宣示。不仅指民法,涵盖一切私法与公法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由于历史与社会的原因,在中国的历史上,人民的财产权利很难得到持久有效的制度性保障。其主要原因是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政治上专制、经济上封闭、私权观念缺失,缺乏私法生成的土壤。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出现了大量的侵犯私产的现象,主要集中体现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和在征收农村土地中。私人财产所有权在当代中国现实社会中的遭遇,显示私人财产权非常脆弱,不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中国私人财产所有权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路径表明:改革开放后中国私人财产所有权确立与保护,经历了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为主的导向,逐步走向私人财产所有权保护的制度化道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对私人财产所有权及相关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关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的内容,确认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领域中的成果。2007年物权法确立了私有财产所有权的物权地位,丰富和完善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完善了对私有财产所有权的限制及救济制度。西方社会中的财产权有其普适性的价值,这种价值及制度的认识对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财产权与私人财产所有权的观念认识,使我们获得了对私人财产所有权的观念和价值的认同。市场经济以个人财产私有制为前提,它是经济繁荣、共同富裕的基础。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存在客观上是抵制政府权力扩张的坚固的金质屏障。财产权制度、尤其是私人财产所有权制度,开辟了公民私人自治领域,勘定了政府公权力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