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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设计依附于城市规划,实际上两者是处理城市问题、预测城市发展的两种不同的工具,城市设计比城市规划多出的空间品质内容使城市设计成为更加综合的工具。城市的发展最终应该落实于空间层面,现阶段我国采用先进行城市规划再进行城市设计的方法,将社会经济发展放在首要考虑位置,把空间环境、人的感知放在次要位置。迈入城市化后期以及经济新常态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城市具备直接使用城市设计的条件,城市功能混合使用以及空间品质诉求使得城市规划应对不力。在城市发展管制工具出现转型需求的当下,应当从城市总体层面出发直接使用城市设计工具,因此,探讨总体城市设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国内总体城市设计理论及实践案例进行总结,选取美国西海岸西雅图、波特兰、旧金山三个城市的总体城市设计作为国外案例参考与借鉴。在国内外总体城市设计的对比分析之下提出国内总体城市设计应由基于空间尺度的分类转向基于空间要素特征的分类来建构编制框架;应该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的控制性,起到城市发展控制的作用;在实施方面可依据城市设计成果编制《设计指南》指导建设行为。基于国内城市设计内容涵盖广泛、界线不清晰的情况,本文提出城市设计应该重点关注城市公共空间,明确以城市公共空间、临公共空间的实体界面以及重要的公共中心作为城市设计的空间对象,在此基础上进行空间要素的梳理以及总体层面空间要素的整合与类型划分,形成关于绿色和生态空间——水系与绿色开敞空间;关于停留空间——公共中心与广场;关于连接空间——道路与街道;关于空间意象建构——制高点与视线通廊;关于历史文化——历史性与纪念性。在此基础上以对实体与空间特征进行概括的“总体格调与分区”对城市总体的风貌特征进行控制,形成“总体”+“专项”的结构。以上六点成为总体城市设计的新编制框架,并将新编制框架运用于汕尾品清湖总体城市设计中,是具有实践意义的探索性尝试,为我国城市发展管制工具转型需求下的总体城市设计编制提供一个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