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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是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旅游相互结合的产物,将旅游置身于整个生态系统中考虑,将生态系统中具有生态美的特征要素打造成旅游产品,引入科学又生动的解说向游客传递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达到实现生态保护和当地经济发展、社会改善的多赢的目的。生态旅游是一项高度环保和负责任的旅游,旨在实现区域“可持续”和“发展”的双重目标,不仅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关注当地文化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并致力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当地社区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西藏以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地貌特征成为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同时西藏又具有丰富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西藏发展生态旅游既能加速建设生态安全屏障,又能快速促进七地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带动更多的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市场经济。拉萨市林周县地处西藏中部,拉萨市东北方向,林周县境内自然环境优美,既有高山河谷,又有草原风光,还有热振寺等独特的人文景观,且交通便捷。但由于开发不足,很多美丽的风光和独特的景色都不为人所知,不可替代的美丽自然风光,以及极少受到人类干扰破坏的生态环境,为林周县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对于林周县生态旅游开发,地方政府的行为主要是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地方旅游主管部门主要是行使其行业管理职能,因为生态旅游的开发离不开对生态资源的利用,生态旅游开发离不开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参与。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研究政府行为和生态旅游的相关文献,结合林周县的实际情况,分析林周县生态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林周县生态旅游开发中地方政府的政府行为,旅游主管部门的政府行为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政府行为,并对林周县生态旅游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