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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的提出和高校企业改革的纵深发展,高校企业发展壮大,明确了投资主体和产权关系,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规避高校企业经营带来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并促进高校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是上海市属高校实现科技产业规范化的第一步,也是必需的战略性举措。本文着重分析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模式以及监管体系,揭示其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完善策略。第一章绪论部分介绍了上海市属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研究背景,在研究背景中指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成立原因和研究动因;研究内容及意义: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可行性分析以及本文的特色和创新之处。第二章是本文的理论依据。在公司治理理论部分通过对公司治理理论定义的分析,从合同关系、功能、产生、经济关系、权力制衡机制的角度揭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内涵,并指出公司治理的主体与客体;在委托—代理理论部分通过对其定义和内涵的分析,指出代理人最优努力水平的选择,并为监管部分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了上海市属高校科技产业发展概况,主要包括:上海市属高校科技产业的产生、发展以及控制科技产业风险达成的政策。第四章主要界定了上海市属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性质、主要任务以及发挥的作用。第五章主要论述上海市属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组织结构。结合组织结构设计理论,以上海海大资产经营公司为例,从资产经营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角度,进行组织结构的选择,并说明公司治理机制,指出其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了改进上海市属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的策略。第六章主要论述上海市属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制度。在这一章中,对上海市属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体系进行设计,指出监管方式,并对提高监管效果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资产经营公司的本质是高校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防火墙”,并进行投资经营活动的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内部应采取职能型的组织结构,而企业集团应采取分部型组织结构。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的权力在董事会和高校之间分割以及董事会的构成等方面是治理结构的两大缺陷。对此,应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董事会职权,建立董事分权制衡机制,设立专门委员会,改善董事用人制度和处理好利益相关者的建设。在监管方式上,高校出资人、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审计、党组织、工会、社会经济鉴证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舆论均承担着相应的监督责任。为了提高监管效果,需要不断完善代理人激励机制,实现校企分开,通过完善法律约束、经理市场约束和声誉约束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加强对上海市属高校国有资产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