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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干旱化的问题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而日益严重,我国的华北地区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越来越明显的干旱化特征引起了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而研究一个地区历史时期的干旱灾害变化特征对于认识该地区未来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以及对现代旱灾的防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充分吸纳前人有关历史干旱灾害事件序列特征及变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明清时期华北地区干早灾害历史文献资料的提取与整理,建立明清华北地区干旱灾害等级序列,运用多种统计方法,如EEMD、EOF、REOF等方法对有关序列进行时间和空间特征的分析。最后,利用受早县数及持续时间等历史资料,采用BG分割算法、MK突变检验法以及多项式拟合等方法对明清时期华北地区受旱情况进行了分析,为研究华北地区干旱灾害情况提供重要参考。研究表明:(1)华北地区在明清443年里,共发生了一般干旱245次,平均约1.8年发生一次;大干旱发生了123次,平均约3.6年发生一次;特大干旱发生了44次,平均约10.0年发生一次。20年尺度下明清华北地区干旱灾害易发程度先下降后上升,转折的时间在乾隆年间,即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在此之前,干旱灾害易发程度逐步下降,但下降趋势较缓,乾隆五十四年后,干旱灾害易发程度逐步上升,且上升趋势较快。在不同时间尺度上,明清华北地区干旱灾害等级序列存在着三个尺度范围,分别是年际尺度的3.0年周期(IMF1)和6.1年周期(IMF2),年代际尺度的12.7年周期(IMF3)、27.4年周期(IMF4)、48.4年周期(IMF5)以及世纪尺度的151.1年周期(IMF6)、214.5年周期(IMF7)。其中IMF1、IMF2、IMF3、IMF4和IMF6的变化落在95%置信区间以上,是最为显著的准周期分量,为包含实际物理意义最多的分量。(2)干旱灾害发生次数最多的有华北西部的山西大同、太原、临汾、长治地区以及华北东部的山东德州、济南地区,华北南部的河南洛阳、信阳等地区干旱灾害发生次数最少。从整体来看,华北地区干旱灾害频次北部高、南部低。明清时期华北地区干旱灾害强度大小不等,干旱灾害强度最高的有华北东部的山东德州、济南、菏泽、临沂、烟台地区。华北东北部的天津以及华北中部的河北邯郸、沧州、石家庄等地区干旱灾害强度最低。从整体来看,华北地区干旱灾害强度分布东南部高、西北部低。干旱灾害易发程度和干旱灾害强度并不存在一致性。通过EOF分析,其中第一典型场说明明清华北地区干旱灾害表现为全区一致型,该地区干旱灾害的变化基本一致,表现为一致偏多或者一致偏少的特征。而其他的四个典型场表现了南北反向、东西反向、南北-东西反向、中部-四周反向的局地差异特征。通过REOF分析可以得出,可将华北地区分为6个典型区域,即华北中东部区、华北西部区、华北南部区、华北东部区、华北东北部区和华北西北部区。(3)明清时期华北地区受旱县数总体是呈下降趋势的,通过MK检验和BG分割算法,得出受旱县数在明朝正德初年发生了一次突变。说明在总的时间段内,受早县数变化情况可以分为两段,以正德初年为界,前一阶段干旱灾害范围较大,后一阶段干旱灾害范围较小。华北地区在明清时期443年中存在着多个持续的大旱期。自1470年以来的五次有影响的农民大起义事件均起源于重大干旱事件,而其中除太平天国的重大干旱事件与华北地区关系不大外,其余四次有影响的农民起义均与华北地区的干旱存在着重大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