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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依旧不够成熟,企业无法顺利从资本市场上获得大量资本以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扩大资本规模的战略性发展的需要,企业的资本来源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信贷融资。再之,我国信贷资本配置失效使得企业发展受到较为严重的信贷约束,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较大规模的创新资本投入和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其在获取银行信贷资本方面面临着较大的信贷歧视,导致其融资需求很难得以满足,这些严重制约着企业创新发展。因此,融资约束理论下,研究风险投资的引入是否会改善企业信贷环境进而缓解其创新活动的融资约束,提高企业创新绩效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本文依据融资约束理论研究风险投资参与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来实证检验以下三个问题: (1)风险投资能否为高新技术企业带来银行贷款方面的融资便利? (2)风险投资所带来的融资便利效应能否缓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投入的融资约束? (3)这一信贷融资便利效应是否有助有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产出? 本文从委托代理理论下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出发,研究信贷融资约束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通过对2008-2015年沪深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样本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研究风险投资参与下企业的信贷融资便利以及带来的信贷融资便利效应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采用“投资-现金流量”模型对融资约束进行检验,借助交乘项检验风险投资的信贷融资便利效应是否被显著用于创新投入和是否显著缓解创新投入的融资约束,并进一步检验风险投资的融资便利效应是否有助于提高创新产出。然而,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不是随机抽样的结果,而是风投机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筛选而出,因而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的内生性问题,本文还进一步运用风险投资参与或退出前后变化的对比和工具变量法2SLS对内生性问题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研究发现,风险投资参与能够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方面带来更多融资便利。这种融资便利效应能够显著的缓解企业创新投入所存在的融资约束,进而带来更多的创新产出。研究还发现,风险投资参与的融资便利效应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更为显著。本文从信贷约束的角度研究风险投资参与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影响,不仅拓宽了融资约束的相关理论,而且对国家采取政策鼓励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