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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4年国务院开始出台文件提出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以来,经过30年的发展,凭借其缩减工程建设周期、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降低工程成本等优点,被国内工程领域广泛采用。但是在工程总承包模式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产生的工程纠纷也日益增加,而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分担的不合理性正是导致工程纠纷的根本原因之一。2011年,我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颁布,弥补了我国工程总承包市场30年来合同范本的空白。但是,由于我国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试行时间短,真正应用工程总承包范本为模板签订的工程项目还不多,国内学者对该合同范本的研究也较少。本文以此为契机,探讨符合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分担方式。首先,本文选择《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版)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为研究对象,分析两本合同范本的特点。其次,在理论基础的研究上,将合同风险分为三级风险,归纳和梳理两本合同范本三级合同风险,构建合同的风险分担框架。再次,本文从风险管理和补偿的角度,详细对比国内外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的三级合同风险的风险分担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在我国环境下选择合理的合同分担方式的建议和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的建议。最后,以孟加拉国孟巴矿项目案例对合同风险分担的重要性与合理性予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