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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第5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承担社会责任。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为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指引方向。2018年9月,证监会发布新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上市公司在披露环境、扶贫及治理信息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山东省也在2014年由省质监局批准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两个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工作进入标准化发展新阶段。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后发现,国内外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都是理论层面的宏观研究,很少有人从具体层面,特别是对区域性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实施状况进行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应该向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方向发展。因此,研究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实施状况,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选取了山东省35家主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巨潮资讯网、东方财富网、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等获得的具体数据,对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现状进行描述统计,发掘了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从而提出针对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实施社会责任制度的具体法律对策和建议。论文分文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第二部分为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及研究现状;第三部分为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现状;第四部分为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五部分为提高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实施社会责任制度的法律对策。通过研究后发现,山东省主板上市公司在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过程中存在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缺少连续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数量总体较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水平不一、企业之间履行社会责任水平差距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缺少客观性,缺乏第三方认证等问题。因此,应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地方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道德传统作用等方面促进主板上市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