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犯罪率较高可能与其在服刑期间形成的不良个性有关,通过探讨罪犯服刑过程中影响其个性变化的因素,引导罪犯使用合理有效的应对方式以适应监管改造的环境及生活,可以形成既利于服刑改造又能适应未来社会生活的个性品质,从而提高监管改造的效果和质量。本文采用罪犯个性测验、应对方式问卷、自编社会支持问卷对西部某重刑犯监狱147名罪犯的个性特点、应对方式、社会支持进行调查。探讨罪犯个性与服刑时间、应对方式、社会支持的关系,以期解释影响罪犯个性变化的主客观原因,为监管改造、罪犯分类教育、再犯罪预防提供心理学依据。研究发现:(1)随着服刑时间的增加,罪犯个性在外倾、同情、戒备、焦虑、暴力倾向五个维度发生显著变化,更缺乏同情心,暴力倾向更加明显,戒备和焦虑则逐渐降低。(2)罪犯的应对方式依次为解决问题、求助、退避、幻想、合理化、自责。自责是罪犯最不常用的应对方式。因生活环境高度规律化,罪犯多用解决问题等应对方式。应对方式与罪犯个性的多个维度相关:自责与波动、冲动、自卑、焦虑的相关非常显著。幻想与冲动、焦虑的相关非常显著。退避与聪敏、暴力倾向显著负相关,与从属、戒备显著相关,与自卑相关非常显著。合理化与冲动相关显著,与波动、自卑、焦虑相关非常显著。(3)不同犯罪类别罪犯的社会支持没有差异;不同服刑时间罪犯在情绪支持和信息支持维度差异显著。社会支持与罪犯个性的相关为:信息支持与暴力倾向和犯罪思维显著负相关,与同情正相关非常显著。交往支持与从属、波动、自卑显著负相关。(4)服刑时间、应对方式、社会支持与罪犯个性都有密切的关系。本研究发现服刑时间、应对方式、社会支持对罪犯个性有重要影响。因此,服刑改造过程中,应引导罪犯采用合理有效的应对方式,为罪犯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并针对不同服刑时间的罪犯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以使其形成既利于服刑改造又能适应未来社会生活的个性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