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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是国家保持稳定运行和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可以说从摇篮到坟墓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与行政权力的密切联系。随着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的日益扩大,以及行政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广泛性、普遍性以及直接性等特点,使行政权力的不正当行使以至随意滥用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显得十分必要。行政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弹纠不法、增进效率、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作用,行政监督有利于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有效的行政监督必须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切实处于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之下为前提,并且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被监督者的直接制约和干扰,要保证行政监督主体充分行使监督权,就必须保证监督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应当强化行政监督体制在国家的权力监督体制中地位和作用。就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而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依法行使行政监督权的各行政监督主体数量较多,发挥各行政监督主体根据各自的权限和职责所组成的行政监督作用,可以从多角度、广层面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行为进行制约和监督。但是,从我国的现实状况来看,行政领域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从被披露行政腐败的实例来看,一段时期行政监督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监督不力甚至监督空白,行政权力的行使事实上并没有受到真正有效的监督,这也是导致贪污腐败在监督中不降反升以致呈扩大蔓延之势。这说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严重缺陷,其表现为行政监督的法制仍不健全,政策仍不配套,制约机制仍不完善,行政监督没有发挥监督作用。基于行政监督面临的新的考验和挑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缺陷和弊端,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和措施。本文的写作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构成为切入点,从各行政监督主体的角度阐述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的梳理,论述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第二部分,结合我国行政监督的具体实践,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的角度分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所存在的缺陷及其原因。第三部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以及内外部之间相应的衔接提出了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对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