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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对优质旅游资源及旅游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自《旅游法》实施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好转、服务水平提升,市场规模及产业也有所扩大和发展,这些良好的开局和成效均是有目共睹。然而旅游行政执法实践却不尽如人意,在执法过程中,从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主体、到执法监督等各方面都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导致旅游法的相关规定难以有效落实执行。目前,温州市旅游市场日益增长,但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也存在着机构不够健全,体制不健全,专业素质欠缺,执法不到位的情况,导致旅游业市场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序的展开,执法效能不能有效发挥;加强旅游执法工作已是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结合《旅游法》及相关法律体系,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通过对国内外有关执法效能提升问题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执法理论、实地调查等研究内容,以问卷调查、个案研究、综合归纳等方法,从法治、人治、旅游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效能等概念界定中逐步将本文探讨效能提升要点清晰化,再下沉到鹿城区旅游行政执法效能的研究中。通过对鹿城区旅游发展概况、旅游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程序等调查,结合其旅游执法的典型案例事件,引出对目前执法效能的要素综合分析和现状观察。最后深入鹿城区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中在执法理念、执法体制、执法队伍以及执法能力和执法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最终探讨出相应方面的解决对策及效能提升具体途径,为探索出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的有效模式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