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利用长江经济带9省2市的税收和经济数据进行量化分析,从省际、税种、产业结构三个角度分析了长江经济带的区域税负水平、变化趋势以及税负差异特征,然后采用了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影响长江经济带区域税负的因素,最后提出了优化长江经济带区域税负的政策建议。第一,从省际层面来看,长江经济带区域总体税负处于中等偏上水平,2001-2016年的平均税负为17.27%,其区域税负呈稳定上升的趋势。1998-2016年该地区税负水平最高是上海市,最高达54.58%,以安徽、江西为代表的中部地区的税负水平最低,其税负水平基本在12%左右波动,其次是成渝地区。各省之间的税负差异比较大,税负水平最高的上海与湖南相差35.90%。但区域总体税负差异比较平均,税负基尼系数的平均值为0.251,且税负差异变化趋势比较稳定,有下降的趋势。第二,从税种来看,增值税的区域税负水平最高,平均税负为7.28%,个人所得税的区域税负水平最低为1.11%,各税种之间存在明显的税负差异,而这主要是跟增值税税负水平过高有关。其次企业所得税的区域税负差异最大,税负基尼系数的平均值为0.292,且税负差异呈扩大的趋势。地区税负差异主要是来源于增值税,其贡献度接近50%,但这种贡献程度在逐渐减小,消费税对地区税负差异的影响作用最小,平均贡献度仅为5.33%。第三,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的税负水平最低,基本稳定在1%左右,第二、三产业的平均税负分别为20.94%和19.27%,2006年以前第二产业的区域税负是最高的,之后让位于第三产业,二、三产业之间的区域税负差异比较小。产业税负的基尼系数结果表明第三产业的区域税负差异大于第二产业,其税负基尼系数的平均值为0.28,相对比较平均。地区税负差异主要是来自于第二、三产业,其贡献度均在40%以上,但今后第三产业的贡献作用逐渐大于第二产业。第四,本文认为长江经济带区域税负合理化的判定标准包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要与区域税负的增长相适应,其次各税种的税负要均衡,不能长期依赖某一税种,要充分发挥各税种的功能。据此判定标准,本文认为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税负水平不相适应,各省之间的税负水平相差较大,其次长江经济带增值税的税负水平过重,其余税种的税负较轻,税种税负不均衡。第五,本文应用了长江经济带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出人均GDP、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所得税的比重、外贸依存度与区域税负呈正相关,外商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劳动者报酬比重、流转税的比重与地区宏观税负呈负相关。第六,本文认为长江经济带税负合理化要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要缩小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发展差距,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其次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提高征管水平,确保税收及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