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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大大提升,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反垄断法律规制问题的出现。标准和专利的结合使得必要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的行为对竞争的消极影响加重,如何对必要专利权行使行为进行反竞争评估和规制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入WTO之后,中国市场上标准必要专利垄断问题凸显,随着我国对于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规制的研究热情逐步上升,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国企业从2003年思科诉华为案的被动挨打局面转变成了2013年华为诉美国交互数字公司的主动出击。但是,不论是司法实践还是专门性规范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除引言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理论研究。通过对一般性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分析标准必要专利权滥用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应然性; 第二部分,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具体垄断行为的判定。本部分通过理论阐述和具体案例的分析探讨了细化的标准制定过程和实施过程中的必要专利权行使行为的反竞争性评估标准; 第三部分,各国标准必要专利权滥用行为反垄断规制的立法和评述。本部分通过对美国、欧盟和日本三个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法律规制体系的介绍和分析,吸收其成功经验,对我国的立法完善提供借鉴; 第四部分,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完善。本部分针对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立法的现状和问题,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情,对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法律规制提出了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