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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牙买加货币体系发展稳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固有的不足。但在该体系之下,美元仍然是最重要的全球储备性货币和结算货币,因此,该体系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不稳定性,无法从根本上克服“特里芬难题”。自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业已在全球各国间达成一致。中国也试图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以及在全球建立多元主体货币体系,即以美元、欧元、日元、人民币、特别提款权为主要格局的国际货币体系。在当前的IMF框架下,中国有能力提高自身在IMF的特别提款权额度。中国如今在IMF的特别提款权份额为3.72%,而GDP贡献和国际贸易规模都位居世界前三。2010年,IMF决定对个国的特别提款权进行调整,而中国恰可抓住IMF改革之机,争取更多份额以及发言权。其次,中国通过购买IMF债券或其他形式的证券,以积极投身于国际货币体制改革中。在2009年,IMF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约,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不高于3200亿特别提款权的债权,合(5000亿美元)。这也是IMF历史上第一笔接受人民币的交易。继而,IMF为满足其他国家当局货币流通性的需要,人民币就随之被借出。此举可看作为IMF为缓解世界经济危机以承认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日益上升的影响力。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已经成为世界学术界的焦点问题。同时,虽然人民币国际化虽然势在必行,但是在中国的硬件设施----相关法律体制却是刚刚起步。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完整、系统、全面、规范的部门法来规定人民币国际化的开放条件、选择路径、实施程序、风险规范,同时,也没有系统法规将中国对外签订的有关人民币国际化的协议、IMF组织对货币国际化的规定进行综合整合。本文将在前辈已经进行的研究上,借用相关学者的模型数据,在本文第一部分对当今国际货币体系、IMF改革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进行研究及定位,在本文第二部分对人民币国际化当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现状进行理论实践分析,进一步探索本文第三部分,人民币国际化在给中国带来利益进项的同时也会对中国对外贸易、金融机构创新以及外商直接投资等情势造成巨大影响,尤其是法律风险。最终通过本文第四部分的论述,对防范该种法律风险提供微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