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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制度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的一项制度。在庭前会议中可以处理回避、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庭前会议制度能够提高审判效率、贯彻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维护公正审理。然而,当前的庭前会议制度规定较为笼统,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对庭前会议制度的研究有助于完善庭前会议的制度规定,并进一步指导司法实践,提高审判的权威和公信力。 第一部分绪论梳理了问题提出的背景,介绍了国内外对庭前非法证据排除的研究现状,从中找出研究的方向及价值,提出了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在庭前会议中排除非法证据的理论和功能概述。介绍了庭前会议制度的概念、案件适用范围、参与主体、处理事项及制度定位。概括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及意义,分析了庭前排除非法证据的法理基础,并论述了在庭前会议中排除非法证据的功能。 第三部分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庭前会议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现状、实践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通过考察域外两大法系庭前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分析其制度优势及缺陷,得出对我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启示,从而为我国庭前会议的制度完善提供有益经验。 第五部分为本文的写作目的及重点。在前四部分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借鉴国外立法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提出完善的建议。包括完善庭前会议的启动,完善庭前会议的程序设置,赋予庭前会议决议以法律效力,增加权利救济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