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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中国十世纪以前佣书进行了研究。佣书指中国古代雇人抄书的现象。学界普遍认为,中国佣书现象萌芽于先秦,形成于两汉,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衰落于雕版印刷术产生以后,佣书是抄写时代书籍产生的重要手段。在中国古代,我国佣书人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受雇于官府的佣书人,这一类书写水平都比较高,大多都有一定的官职,只不过职位一般情况下都比较低;受雇于私人的佣书人,这一类书写水平相差比较大,通过佣书来养家糊口;受雇于宗教信徒或者寺庙的佣书人,这一类书写水平同样相差比较大,分为服务于寺庙的官经生与服务于信徒的民间经生。这三类佣书人产生于两汉时期,在唐代达到顶峰,促进了我国古代典籍的出版、流通与保存,推动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佣书事业的发展受到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从两汉时期开始,历代统治者都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注重书籍的流通与保存,为佣书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造纸术的发明、笔墨生产工艺的改良,大大提高了书写的速度,为佣书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官、私教育的发展为佣书事业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反过来,佣书的发展加速了书籍的流通,大大促进了官、私教育的发展。佣书的抄写内容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侧重,先秦两汉时期儒家经典、诸子著作、汉赋等是当时主要的佣写内容,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著作、类书、诗赋、散文、小说、佛道典籍等是当时的主要抄写内容,隋唐时期儒家经典、史学著作、诗歌、佛经等是当时的主要佣写内容。佣书事业促进了我国古代典籍的流通,对古籍的保存起到了重要作用;佣书促进了知识的传播,许多佣书人通过佣书提高了自己的知识储量,为他们以后走入仕途提供了保障;众多寺庙与宗教信徒通过书手抄写了大量的佛经,扩大了佛教的影响力,推动了佛教的发展;佣书人的书写水平与态度有很大差异,有可能造成知识的讹误,同时反复的抄写也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书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