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知识与教育——基于社会转型的研究

来源 :华东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aoshi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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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博弈论分析工具分析了社会基本单元——行动——的结构性变化,以之为基础提供了关于在不同类型社会中知识的内容、形态、作用以及生产与增长机制变迁的解释,并研究了在社会结构转型中、知识的变迁中教育目的、教育中的知识、以及教育组织形态的变迁。 人类社会的行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生产行动”,一类是“社会人际互动”。在其中,既发生着知识生产,又发生着结构生产。知识生产是指——“物质生产行动”中产生出“物理类知识”,“社会人际互动”中产生出“制度类知识”。结构生产是指——物质生产行动和社会人际互动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物质生产行动一般表现为分工的形式,社会人际互动可以区分成两种基本类型,即合作行为与机会主义行为,社会分工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克服机会主义行为促进社会合作行为的产生与扩展,而社会分工越是扩展则越会带来合作的困难。在这种相互作用中,会产生出一种较为稳定的模式结构,因为本文采用了博弈论工具对其进行分析,因此称之为“社会博弈结构”。一定的社会博弈结构产生后,就将决定物质生产行动和社会人际互动的形态,从而决定着物理类知识与制度类知识的内容、形态、作用与生产机制。并且,它决定着教育(尤其是制度化教育)的目的、教育中的知识与教育的组织形态。 本文研究了三类社会博弈结构——“稳定静态结构”、“不稳定动态结构”与“稳定动态结构”,从博弈主体、结构性状态(包括权力结构性状态与信息结构性状态)与收益这三个纬度去刻画一个博弈结构的基本特征。 “稳定静态结构”是以重复博弈机制为基础,通过重复博弈的长期关系克服机会主义行为,达成社会合作,促成社会分工。在其中,博弈主体主要是以长期关系为纽带的小团体;权力结构性状态表现为权力基于权威、开放和对称;信息是开放的、对称的;收益整体水平低,平均分配。在这种结构下,“物质生产行动”表现为简单社会分工形态,“社会人际互动”以基于长期关系的小团体合作为主导。 “不稳定动态结构”是以第三方执行的博弈机制为基础。第三方主要是指掌握强制权力的国家或政府,它既表现出第三方仲裁、判决与强制执行等服务型职能,从而起到产权保护与合约执行等作用;又表现出机会主义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约束的剥夺型职能,从而对产权可能构成侵害。政府的服务型职能能够更好地克服社会互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实现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合作,从而促进分工的动态发展。而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剥夺性职能又阻碍着社会分工的持续发展。在其中,博弈主体主要是政府、小团体和个人;权力结构性状态表现为强政府权力和弱社会权力;信息结构性状态是非对称、非开放的;收益以权力为基础,按权力 进行分配。在这种结构下,“物质生产行动”表现为较复杂的分工形态,但是它却不能可持续性的扩展,“社会人际互动”既有小团体合作、又有强制合作、又有政府机会主义,政府机会主义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状况。 “动态稳定结构”同样也是以第三方执行为基础,不过作为第三方的政府其机会主义行为能被有效约束,政府主要起服务型职能。在这种结构中:博弈主体是多元组织,政府是其中重要的一元;权力结构性状态是强政府权力与强社会权力的对称。信息结构性状态是开放与对称的。在这种结构下,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能够被有效约束,分工能够不断地扩展,社会人际互动呈现多元化合作形式。 根据社会博弈结构的分析,本文认为传统中国是以“一元强制型不稳定动态结构”为基础——即传统中国的大一统中一般只存在一个强制权力核心。在其中,博弈主体是政府组织(由皇帝和官僚集团构成)、小团体(宗族组织)和分散个人(小农);权力结构性状态表现为极强的政府权力与极弱的社会权力之间的不对称;信息结构性状态表现为不开放与不对称;收益以权力为基础按权力进行分配。在这种博弈结构下,大政府一方面促进了更大范围内和更复杂的分工,但是大政府的机会主义危害也更加严重,它对分工的扩展形成极大压力,并造成社会周期性动荡。 “静态稳定结构”是氏族社会的基础。在其中,“物理类知识”由神秘性知识与经验性技术知识构成,支持简单社会分工;“制度类”的知识主要是以风俗、惯例为主,它起到协调小规模人群合作的作用;知识的生产机制是表象思维与尝试错误式的“做中学”,知识的增长十分缓慢。教育是于生活融为一体,教育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目的,不存在对知识的选择于控制,教育的组织形式就是生活的组织形式。 在以“一元强制型动态不稳定结构”为基础的传统中国中,分工的发展促进了“物理类知识”尤其是技术性知识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中国能够在技术上领先的原因。儒家制度知识被权力选择出来为其提供“合理性”与“合法性”辩护;不过在社会博弈的实际过程中,却产生出与儒家制度知识不同的“隐性制度知识”。传统中国的知识生产虽然出现了抽象思维的萌芽,但是缺乏可持续扩展分工为基础而不能突破,依然以表象思维为基础。在分工的发展中,虽然技术性知识出现增长,但是它却存在着极限,并伴随着王朝的周期性更替而断裂。传统中国的教育以儒家制度化教育为特征,它的教育目的主要是“选官”与“社会教化”,教育中的知识主要是以维持既有社会博弈结构的儒家知识构成,教育的组织形态以政府控制学校系统和科举制度为核心。 “动态稳定结构”是现代社会的基础,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转型首先在英国发生。在分工的可持续扩展中,科学技术知识产生出来,在多元化的社会合作中,产生出以“自由、民主和法治”为核心理念的制度知识。知识不再是权力获致与表征的工具,而是作为生产要素。知识生产以科学的认识方法为基础,并且出现了知识生产的组织化机制。现代社会的教育目的是个人本位的目的与社会本位目的的结合;教育中的知识主要是由科学技术知识与支持现代社会合作的制度知识构成;用英国公共教育的产生为例说明了社会博弈结构的变化对教育组织形式的影响。 近代中国在外生因素冲击下造成了一元强制型结构的松动与解体,但是它却不能够形成现代型的社会博弈结构,因此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不具备结构性基础。作为外生因素的科学与技术知识与新型的制度知识虽然被引入中国,但是作为完全的外生因素而表现出强烈的外生性和不适应性,因此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不具备知识基础。近代教育在外生因素冲击下,其目的从“选官”和“社会教化”向培养“实用型人才”的转变,不过这个目的却不能实现;新的科学与技术知识进入教育中去,却仅仅为满足“短期实用”的功利目的,新的制度知识尚不能进入教育中去。在教育的组织形态上,虽然废除了科举制度,并开始建立现代教育体系,不过仍然受到社会博弈结构的制约而步履维艰。 根据前文的分析,探讨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轨迹、机遇与问题,并提出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在于转型必须同时具备结构基础和知识基础,这有助于更深刻认识当前所面临的两大任务:其一,实现以知识与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可持续性增长模式的转变,真正让知识成为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深入推动市场化改革,保障和有序促进社会自组织化和多元化,政府由发展主义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为社会转型提供结构基础。其二,在全社会范围普及现代社会制度构架所必备的公共知识基础。要完成上述任务,教育要起到重要作用,从而提出在高等教育(含职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政策性建议。在高等教育(含职业教育)方面提出建立新型产学研机制的建议。在学校教育方面,提出要加强科学教育与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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