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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建筑业高速发展,挂靠施工行为越来越多。此种行为违反了我国建筑法对实际施工人建筑资质的强制性规定,挂靠施工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由于挂靠施工形式的不断变化,如何准确界定挂靠施工行为,更好的与内部承包和转包等行为进行甄别,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同时挂靠施工合同效力方面的也引发了巨大争议,对于挂靠施工合同的效力出现不同的观点,分别是根据发包人对挂靠行为是否知情判定合同效力、根据“挂靠人”自身资质认定合同的效力和无效说三种不同的观点。文章通过对三种观点的论述主张有效说。同时在挂靠施工合同有效后会产生一系列问题,更进一步影响相关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文章通过对挂靠施工合同与挂靠合同的研究探索为广大建筑行业的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有了一定的理论支撑,实践中法院判定相关案件也将更有说服力。文章通过历史分析法、实证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文献资料法等方法对文献资料进行学习整理和对论文的编写。文章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首先,也就是文章第一大部分,指出现行司法实践中对判定挂靠施工行为案件面临的诸多问题,如对于挂靠施工行为难以认定的问题、各地法院对于挂靠施工合同的效力未能形成统一的判定标准问题和对于合同效力认定之后出现的后续问题应当如何处理的难题。其次,文章后续两个部分分别讨论应当如何解决上述前两个偏理论的问题,其中,认定挂靠施工合同为前提,挂靠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文章核心,文章也是围绕挂靠施工合同效力的研究开展进行的。文章第二部分明确挂靠施工合同的含义特征,再指出挂靠行为与其他相似行为的区别,最后指出司法实践中认定挂靠施工合同的关键点。该部分为后续解决挂靠施工合同效力做好铺垫,更是法院判定合同效力的先决条件。文章的第三部分则是本文讨论的核心,笔者先介绍了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对挂靠施工行为的规定,然后再指出了学界对于挂靠施工合同效力的不同观点,笔者根据多方考虑表达了自己对于该问题的观点。最后,也就是文章的第四部分,在做出了对挂靠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之后,笔者就对具体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论述。其中主要指出了挂靠双方向发包人和独立第三方责任的承担问题,和在“被挂靠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后实际施工人通过何种方式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