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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业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上市主体存在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外部信息使用者更加迫切地需要了解企业核心竞争力信息。目前,创业板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整体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如何适应实际需要,恰当地识别与披露核心竞争力,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首先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对核心竞争力识别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其次,笔者分析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基本特征,指出其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制度现状及必要性;同时对核心竞争力理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论进行梳理,明确了核心竞争力的八大特性及其构成要素,从而奠定本次研究的理论基础。再次,笔者按照符合基本理论、满足市场需求、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尝试构建了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指标体系;并以该指标体系为框架,抽取10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案例研究,揭示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危害及主要成因。最后,针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信息总体披露机制、披露保障机制提出政策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构建了—套包括市场与营销能力、技术与研发能力、管理能力、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以及生产与经营能力等5个一级核心竞争力指标、12个二级核心竞争力指标、82个支持指标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指标体系。结合案例研究情况,笔者建议,在总体披露机制方面,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信息披露应坚持充分披露、相对性、商业秘密免责、后效性等原则,采用强制性披露为基础、自愿性披露为补充的综合披露模式,选择非财务披露形式同时辅以必要的财务支持指标、适时实现单独披露核心竞争力定期报告的形式,同时建议建立“菜单式”披露指标体系。在披露保障机制方面,笔者建议:健全披露指导性规范,细化披露要求;完善监管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上市公司自身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应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培养理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