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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降以及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发展,对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带来了严峻挑战,各国纷纷从降低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缴费率标准和退休年龄等方面调整养老保险制度参数,以期实现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强调个人责任、实行完全积累、具备资产管理功能的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也开始备受国内外关注。作为国际养老保险制度领域的重要创新,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最早出现于1951年马来西亚建立的中央公积金制度。随后,新加坡于1955年建立了类似制度,智利于1981年建立了私营化分散管理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瑞典1994年建立了名义个人账户制度,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使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制度模式开始逐步引领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我国自1993年首次提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概念后,于1995年正式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统筹层次低、转轨成本大、混账经营等问题使得其长期处于“统账结合、混账管理、空账运行”的状态。尽管2000年我国开始逐步做实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并未出台具体的个人账户积累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主要通过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方式来投资运营,这使得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收益率还不及通货膨胀率,从而面临严重的基金贬值风险。如何构建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机制无疑将成为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为详细探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制度,本文着重于分析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香港的强积金制度和瑞典的混合型养老金制度,并通过收集了大量的历史数据,从投资限制、资产配置、投资收益、运营成本、风险保障等方面对三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管理和运营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进而获得改革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宝贵经验。同时,还进一步分析了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体制的内、外部制度环境。最后,根据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做实思路,预测了不同的做实路径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未来40年的积累规模,并从管理体制、投资运营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构建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