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华洋诉讼理案模式演变研究——基于天津的个案考察

来源 :湖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avabud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初,清政府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其重要目的开始进行司法改革。1907年天津设立地方审判厅,并开始受理华洋诉讼①,遂产生了一种新的华洋诉讼理案模式,即审判厅理案模式。审判厅理案模式出现后,在华洋诉讼理案体制上,清末确立了审判厅理案模式和行政官厅理案模式并行的双轨理案体制。但在天津,直隶地方行政当局和地方审判厅出于维护法权的考虑,进行了灵活变通,实际上实行的是单一的审判厅理案模式,由此产生了双轨理案体制在天津的局部变异。审判厅理案模式的出现及其司法实践,改变了晚清时期由地方行政官厅专理华洋诉讼的状况,并对领事裁判权在司法实践层面形成了一定冲击,主要表现为在此理案模式的制度设计下,不允外人观审,加之审判厅和地方行政。官厅对外人观审权的严格限制或坚决抵制,外人的观审权开始丧失。但由于在相关问题上的法律缺失状况,这一理案模式尚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民初在基本承袭清末的双轨理案体制的基础上,通过颁行相关华洋诉讼法律和法令,对其进行完善,使其相对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试图通过对行政官厅理案模式的某些限制性的制度安排和设计,来达到抑“此”(即行政官厅理案模式)扬“彼”(即审判厅理案模式)之目的,使审判厅理案模式逐渐排挤并最终取代行政官厅理案模式,成为华洋诉讼的一般理案模式,最终将华洋诉讼的解决完全纳入普通诉讼程序。 虽然民初在制度层面确立的是双轨理案体制,但在天津,由于直隶行政当局和地方审判厅的灵活变通,以及受清末天津华洋①按照清末民初的一般看法,华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从广义言之,无论原告洋人被告华人,与原告华人被告洋人之民刑诉讼,均可被以华洋诉讼之名;从狭义言之,则专指原告洋人被告华人之民刑诉讼言”。(姚之鹤编:《华洋诉讼例案汇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15年版,第655页。)而在一般情况下。多专就狭义而言。并且在清末民初时期,因外人享有领事裁判权,故“原告华人被告洋人之民刑诉讼”一般归外国领事或外国在华法院管辖,限于资料,无从考察。因此,本文的“华洋诉讼”一词所涵盖的诉讼范围,如不作特殊说明,均从狭义言之。 诉讼一贯受理办法的影响,实行的仍然是单一的审判厅理案模式。这种状况为排除外人观审权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外人并不甘心完全放弃观审权,因此,民初仍一如晚清情形,偶有观审之争。但经过直隶地方行政当局和地方审判厅坚决抵制外领观审权的斗争和努力,使得外人(主动或被迫)放弃观审,或使外领在华洋诉讼中所享有的观审权限仅限于普通旁听,从而极大地削弱乃至基本排除了外人对中国司法机构的司法审判事务的干预。在民初的审判厅理案模式下,由于有了诉讼程序、法律(实体法)适用和审判厅承审人员法律素养等方面的保证,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华洋诉讼案件的理案效率和理案水平。审判厅理案模式的产生及其司法实践,改变了晚清时期专由地方行政官厅受理华洋诉讼的局面,在司法实践层面对领事裁判权形成局部冲击和动摇,使中国司法机构对以本国国民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得以实现完全司法管辖和独立司法审判;其次,改变了晚清行政官厅理案模式下华洋诉讼“非诉讼化”、“外交化”和“非程序化”的异态特点,而将华洋诉讼的解决纳入普通诉讼程序,从而使其相对“规范化”和“程序化”;再次,改变了华民在晚清行政官厅理案模式下长期处于的弱势地位,为维护诉讼当事人(尤其是华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合理公正的诉讼渠道和相对有效的制度性的司法程序保障,因此其作用和意义不容忽略。
其他文献
本文对基谢廖夫的社会政治思想及改革活动进行了评析。基谢廖夫是十九世纪上半叶国有农民改革的主导者,他出身于贵族家庭,其早年接受的教育和青年时代的从政经历,特别是在第二军
英属东印度公司在1814年和廓尔喀人爆发了两场战争,虽然英属东印度公司最终赢得了胜利,但廓尔喀人的战斗力却给英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815年英属东印度公司开始招募廓尔喀人
【摘要】 对宠物的倾情和对大海的关注一样,是陈明华绘画的主题。在明华的画作前,我们会感受到他倾泻在画布上的澎湃激情,还有他对画面的整体把握而散发出的泱泱大度。明华有海岸岩礁般的镇定,又有自身坚实的艺术目标。相信这样的状态,会给他带来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陈明华;绘画;性情;生活;艺术  [中图分类号]J20 [文献标识码]A  在南方,明华属高大个头。他性格粗犷,连汗毛都显得豪爽,海风大浪似
通过对湖北省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学工作的问卷调查 ,基本上了解湖北省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现状 ,并从体育师资、体育教学、课余训练、场地器材方面与浙江、山东、河南、新疆等省区
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犹如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有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又可能导致文化遗产的破坏,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