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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驰名商标日益受到关注,国际上一般都通过立法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直在探索中前进,也出现过偏差,驰名商标一度被异化为荣誉称号。在理论上,目前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主要有混淆理论和反淡化理论。那么,我国驰名商标的其理论基础是什么,跨类保护是否为全类保护,为什么要贯彻个案有效、被动认定的原则,笔者从驰名商标的内涵与认定入手,阐述了混淆理论和淡化理论,回顾了国际、国内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历程,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跨类保护、被动认定和个案有效的问题展开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个人的理解。第一部分,介绍了驰名商标的内涵和认定,从司法解释和行政规定引出了我国对驰名商标的定义,进而分析驰名商标认定应考虑的相关因素。第二部分,介绍了驰名商标保护的两个理论,以及两个理论的特点,并对两个理论进行了分析比较。第三部分,回顾了驰名商标保护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国际上的保护,回顾了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历程,并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进行了简要分析。第四部分,对我国现行驰名商标保护有关问题的思考与分析,主要提出了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问题、跨类保护是否为全类保护的问题及为什么要贯彻“个案有效、被动认定”原则的问题。第五部分,就思考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解,提出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中已初步引入反淡化理论,在法律法规、司法实践中都已引入和运用,但反淡化保护的立法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要合理适度确定,明确了跨类保护的目的、条件和四个限制因素;严格贯彻“个案有效、被动认定”的原则。阐明认定的条件,并提出要加大“个案有效”原则力度,进一步加强“个案有效、被动认定”原则的宣传引导力度。第六部分,总结,对发现的三方面问题,进一步阐述自己的理解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