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家庭亩产承包制度为基础,拥有较大种养殖规模、先进生产技术、科学管理制度和较高农业商品化程度的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应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提供技术、资金支持。而江苏作为农业大省,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分重视,各市县依据自身农业生产经营状况,相继出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界定标准,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从农业技术、农业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当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无论是在实践层面还是在理论研究层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行为方面,理论研究层面已经注意到了其融资需求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各地区在实践中也纷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此外,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选择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具体研究时,尽管已有研究也能从微观视角切入进行分析,但大多数研究还是沿用了对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模式,考察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选择的因素一般局限在个体特征、经济特征、部分生产特征(例如土地规模)上面,却少有文献能够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行为、生产要素投入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实证检验的。 为此,本文首先从个体特征、农业生产特征、生产要素投入特征等多个方面系统梳理和比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之间的差异;随后通过实地调查获取数据,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较于传统农户在融资渠道、融资规模、融资期限、融资用途、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变化;最后,本文将融资用途细分为可变生产要素投入和固定生产要素投入,将融资渠道分为正规渠道和非正规渠道,通过构建数理模型验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用途和融资渠道选择之间的匹配关系。 总的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体特征、农业生产特征、生产要素投入、金融环境因素导致了其融资规模、融资用途、融资期限、融资成本等融资需求特征的变化,与不同渠道供给特征之间进行匹配并最终形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独特的融资渠道选择,且生产要素投入的变化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选择变化的重要原因。相比于传统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固定生产要素的投入总量更高,且这一投入占其生产要素总投入的比例也更大。并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传统农户能够更多地获得正规渠道融资,但是其融资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 本文实证研究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固定生产要素投入主要通过非正规融资渠道来满足,而农药化肥等可变生产要素的投入主要来自于正规渠道融资,不同类型的生产性融资用途与差异化的融资渠道之间的有效匹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此外,本文的实证结果还显示和传统农户一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体特征、生产经营情况、周围金融环境等方面因素也会对融资渠道选择产生二定影响。 最后,结合相关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本文认为,正规金融机构应当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素投入、生产期限等方面的新特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同时,也应当肯定非正规金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更加有力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