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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也日趋成为人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如“三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事件、“猪肉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等频发,暴露了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立法的滞后性,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提供了素材。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通过,这无不表明,我国权力机关已经开始高度关注并着手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本文针对当前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为基础,为保障食品安全寻找一条路径。本文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基本理论。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是一个应该终结争议的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包括社会利益理论、所有权社会化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依据为基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作出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和对社区的责任。第二部分,具体剖析了保障食品安全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的属性包括风险性、相对性、公益性。其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作了界定,即是一种社会义务。最后得出结论,企业作为食品产出的始端必须承担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第三部分,从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道德约束方面展开论述。通过对食品安全案例的分析,发现企业道德失范的严重性以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加强道德约束具有紧迫性,是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的基础。最后,对企业道德责任的重建提出几点建议更好地保障食品的安全。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法律约束的重要性,分别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监督的角度分别作出论述。在立法方面,我国采取分散的立法模式更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对有关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相关立法提出几点建议以实现立法的更加完善。在司法方面,对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司法裁判引入公益诉讼、集团诉讼等制度。同时,司法执行也应在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建立监督机制、救助制度等保护更多弱势群体的利益。在行政执法监管方面,构建我国行政机关独立监管机构,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并要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第五部分,是对企业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社会监督的论述。分别从行业自律、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的角度来弥补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监管的漏洞,从根本上遏制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