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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官吏再仕作为中国官僚政治中一种常见现象,值得深入分析、讨论。东汉王朝因其制度建设上的非完善性,故官吏再仕尚未形成定制,故而前人对此时期的故官吏再仕现象少有深入、系统的研究。综东汉一朝,故官吏再仕具有社会以及历史基础。较之前朝,东汉故官吏再仕实例数量更加突出。《后汉书》中明确记载的有再仕经历的故官吏人数达到了所载官吏总数的三分之一,实际再仕的故官吏人数就更多了。东汉故官吏们在去职后的身份上有所区别。因其去职原因的不同,他们去职后在身份性质判定上主要分为免官与废官两大类。秦汉时期法律规定免官再仕无限制,废官则终身废弃。而在东汉政治实际中,废官被终身废弃这一规定的落实有所偏差,废官也有再仕的机会。故官吏们在去职后的名籍也会发生转变,一些故官吏会失去官籍上的名号,更有甚者会沦入刑徒籍。故官吏在政治身份上也有所区分,主要分为侯、平民、刑徒三大类。虽然不同政治身份的故官吏再仕机率存在差异,但他们都有再仕的机会。东汉朝廷看重故官吏群体,将他们视为一种特殊的人才资源储备。为了吸引故官吏继续为政权服务,对他们有一定优待,部分保留了其宦海生涯中积累的官资与禄秩,使之再仕时地位有异于平民——大部分故官吏再仕时虽不能官复原职,却也基本秉承着前任高职者再仕后被委任的职位也较高的原则,他们再仕后也多能快速升迁。东汉故官吏有多种再仕途径,但仍处于东汉几大选官途径之下,其中最突出的途径为征辟,特别是皇帝的征召。《后汉书》中皇帝征召复起故官吏的史料实例十分繁复。需要注意的是,东汉的故官吏再仕时拥有较高的自主权,能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性缔结君臣关系。东汉故官吏再仕的缘由不仅是基于朝廷看重故官吏的才与德,也是朝廷对东汉中后期特殊政治问题的应激反应。东汉中后期,外戚专政使得皇权旁落,皇帝掌政后会复起忠于皇室的故官吏以巩固皇权,并提升忠伦理在东汉朝堂中的激励作用。而外戚、士大夫官吏与宦官的斗争则成为故官吏再仕的温床。一方面,繁复的政治斗争增加了故官吏的基数。另一方面,不同政治势力为了提升群体实力,也会帮助本势力中的故官吏再回仕途。从总体上看,故官吏再仕对东汉的政治环境、官僚队伍建设以及王朝政权的巩固发展均有所影响。其利大于弊,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