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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给人们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生活上的便捷,更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一种融合了互联网与小额信贷的“个人对个人”(Personto Person简称P2P)的网络民间借贷形式悄然登陆我国,与此而伴生的是这种网络借贷的载体———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纷纷设立。通过这类网络借贷平台,资金需求者轻点鼠标便可从陌生人手中轻松获得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的借款;与此对应的是,资金闲置者足不出户,便有可能从借贷出去的本金中获得20%以上的利息收益。网络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发展迅速。起源最早的是2005年3月在英国产生的Zopa和在美国产生和Prosper、LengdingClub网站。国际上还有德国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韩国的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冰岛的Uppspretta,巴西的Fairplace等等网站。国内四家最具典型意义的网络借贷平台是拍拍贷、宜信、红岭创投和齐放网等。随着民间借贷网络平台越来越深入民众生活,这种网络借贷模式的一些风险逐渐暴露,如网络无抵押担保贷款带来的违约风险加大;网站有非法集资的嫌疑;网站保存着大量借款人的各类详细信息,如何来保证这些信息的安全而不被泄漏;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流出的资金用途对国家宏观调控造成冲击等等。现实中,民间借贷网络平台仍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和监管盲区,银监、工商及工信系统应如何分配对网站的监管职能亟待解决。通过对网络借贷平台运行模式及其与其他借贷模式的特殊性对比、以及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特点和优势描述总结,本文认为网络借贷平台确是一个比较先进,便捷、具有创新意义的新生事物,网络借贷平台能够帮助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拓展投资渠道,能够实现将整个借贷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并依靠各种不同的制度设计来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风险管理,能够改善民间借贷的隐秘性。而且,网络借贷平台对于民间借贷的痼疾,包括高利贷、非法集资、非法揽储以及非法暴力催收等问题的解决也有一定的帮助,还能弥补社会保障系统的不健全。虽然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着种种的风险,但是我们应该采取鼓励支持、监督引导的方针政策,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内部机制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培育这两个方面进行法律政策鼓励和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