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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财政部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深沪两市3485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17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发现仍然有上市公司不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连续几年存在内部控制缺陷,不进行及时修正。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与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关注上市公司履行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的情况,督促和引导上市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本文旨在研究外部治理机制能否及如何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修正,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合理建议。本文以2012年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动态检验了媒体负面报道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修正的影响及其机理。研究发现:(1)前一期媒体负面报道数量与当期内部控制缺陷程度显著负相关,说明媒体负面报道数量越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程度越小。另外,本文所追踪的2012年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后续期间的内部控制缺陷程度在减小。说明媒体负面报道可以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修正,媒体作为法律外的治理机制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修正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并且媒体的治理作用只在一段时间内有效,两年以上的媒体负面报道无法起到促进内部控制缺陷修正的作用。(2)媒体负面报道可以引发行政干预,行政干预进而促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修正,媒体负面报道无法直接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修正,只能通过行政干预来影响,验证了行政干预在媒体负面报道对内部控制缺陷修正的影响过程中起完全中介作用。阐述了媒体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修正的机制。(3)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可以调节媒体负面报道的公司治理作用,具体地,独董比例越高,媒体负面报道越能促进内部控制缺陷的修正。相比非国企上市公司,国企上市公司中媒体负面报道更能促进内部控制缺陷的修正。本文的结论对于政府部门和公司管理层都具有重要启示:首先,媒体作为法律外的治理机制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修正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应该正确发挥媒体报道与社会舆论的作用,依法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利,促进我国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媒体挖掘信息的功能,及时监督并检查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在问题还没有严重之前及时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健康发展。其次,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可以强化媒体负面报道的公司治理作用,从这一点来看,企业应当合理调整与配置内部资源,来达到及时修复内部控制缺陷的目的。具体来说,可以考虑提高独董比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鼓励其为企业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出谋划策;而且在我国施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国企引进非国企时,应该考虑内部控制的关键资源继续保留不被取代。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首先,现有研究大都是静态的考察媒体报道与公司特征的关系,区别于以往研究,本文采用平衡面板数据,以2012年已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动态考察了媒体负面报道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后续整改的影响及其机理。另外,从公司治理机制来看,本文的研究角度不同于以往的研究。先前的研究主要是从公司内部治理角度,考察影响内部控制缺陷修正的因素,本文从媒体负面报道的角度,拓展了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修正的外部治理因素。最后,本文采用爬虫技术搜集媒体负面报道数据,相比以往挑选的个别词语进行人工搜集的方式,这样的做法成本更低,准确性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