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自商品房预售方式被引入我国大陆,各个地区也都纷纷采用商品房预售模式,这种销售方式迅速占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地位,直到现在,在房地产市场上,商品房预售的面积仍然占据很大的比例。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它独特的优越之处,所以这种销售方式能够长期存在并持续发展。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商品房预售制度能减小其资金压力,施工前期有充足的资金,后期资金的周转能跟得上需要;对于银行来说,增加了其信贷业务,促进了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于购房者来说,利用有限的资金预先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可能,定期还房贷款减小其经济生活压力。正因为商品房预售模式有如此广泛的优点,所以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房地产市场交易注入了活力,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由于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再加上有些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导致在商品房预售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损害了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对银行和信贷机构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这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本文主要是通过对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比较好的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法律问题,为我国房地产开发商打造一个严格、公正、规范的销售平台,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一个安全、诚信的购房环境,为我国房地产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