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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产业集群已发展成为世界经济中颇具特色的经济组织形式,已成为提升产业与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方式,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经路径。然而,由于市场机制固有的缺陷和区域经济的空间特性,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产业集群不可能脱离地方政府的相关扶持而完全依靠市场和企业自身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产业集群需要政府的参与。在产业集群内市场无法作为的领域,通过政府的介入和干预来控制产业集群的外部负效应,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作为地方政府,应该关注产业发展理论动态,谋划产业集群发展,建立产业集群发展的长期愿景。尤其是当产业集群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离不开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相关机构组织的扶持。而要保持产业集群长期竞争优势,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准确定位政府职能,参与产业集群的发展,这是提高产业集群竞争力所必要的环境条件。江门市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以来,集群已初具规模,成为区域经济增长与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江门市工业增长和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江门的产业集群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地方政府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定位还很不明确,采取的行为仍存在问题,这些都制约了集群的优化发展。本课题通过对产业集群和政府行为相关理论的研究,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与产业集群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江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总结地方政府在参与产业集群发展中已有的行为及其成效,深入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同时从江门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问题的角度提出对政府行为的要求,从加快推进产业集群政策的制度创新、加强企业之间相互协作、构建网络支持系统、促进集群技术创新、营造产业集群发展环境、积极推进集群融入全球产业价值链等五个方面,提出江门政府在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中应采取的行为,为加速推进江门产业集群优化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