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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经历了从以自由权为核心的第一代人权,到以社会权为核心的第二代人权,再到和平权、发展权等第三代人权的发展过程。人权无论作为一项法律原则,还是作为法的核心价值内容,人权总是伴随着社会结构和文化背景的演变而日趋完善的。迁徙自由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不例外。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正在不断进行之中,我国经济在不断高速发展,然而,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受到限制正成为影响和束缚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应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赋予公民迁徙自由权。笔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公民迁徙自由权实现的问题。第一部分论述了迁徙自由权的内涵。对于迁徙自由权的内涵,作者分别论述了迁徙自由权的概念,性质以及我国迁徙自由权的变迁和历史背景。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公民迁徙自由权实现的现状及障碍问题。主要写了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主要分析了法学理论方面缺陷;第二个方面,分析了文化思想方面的障碍,主要从农民工受歧视方面阐明;第三个方面,指出我国户籍制度方面的障碍;第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障碍;第五个方面,我国公民迁徙自由权实现其他方面的障碍。例如,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问题。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公民迁徙自由权实现的措施。首先,作者指出要将迁徙自由权纳入我国宪法保护的框架内;其次,论述了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问题;接着,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问题;最后,提出要完善公民的权利救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