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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互联网从事交易或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交易因其便捷、灵通、不受地域、时间限制等优势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是,在网络交易给消费者带来购物的便利时也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我国网络交易发展较快,而网络制度环境建设还处于待完善状态,只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充分地保障,电子商务才能获得持续健康地发展。如何在电子商务中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培养消费者信心,就成了网络交易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网络交易与传统交易相比存在很多的不同点,所以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传统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比存在特殊性,又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使得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很多问题,如消费者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消费者个人隐私被滥用,网络诈骗无处不在,电子支付安全无法保证,消费者权益受侵后得不到有效救济等等,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借鉴国外消费者保护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自己的若干建议。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网络交易的概念、类型、特征,然后对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作了简单概述,并总结了这三者的权利义务,其后,通过网络交易与传统交易的比较,分析了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利中知情权、隐私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保护和司法救济方面的特殊性。第二部分通过列举我国网络交易方面的立法和总结对上述4种网络交易消费者重点权益保护及司法救济的规定,进而指出我国在网络交易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安全权保护、公平交易权保护、隐私权保护、退货权保护、司法救济方面存在的问题,阐明了我国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第三部分分别介绍了美国、欧盟、日本在立法上对网络交易的保护、所设立的消费者保护机构、解决消费争议的方式,并指出了他们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值得借鉴的的先进经验。最后一部分中对如何完善我国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在立法上完善对我国网络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退货权5种重要权益的保护,二是完善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监督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主要通过:(1)明确行政强制权力,加强部门联合监管;(2)创新技术手段,实现“以网管网”;(3)行政指导与网络交易平台自律紧密结合,构建网络主体信用机制;(4)加强消保组织引导,全国推广在线争议解决(ODR)机制。完善司法救济机制的建议是:(1)完善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解网络消费者之“困”;(2)降低消费者的诉讼成本,免消费者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