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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和农民)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一大重点,也是一大难点。中央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村金融问题,但由于我国政府深受计划经济思想影响,对农村金融采用了被实践证明为失败的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导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仍然问题重重,对农业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未起到相应作用。本文具体分析了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在我国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应用国际通行的农村金融市场范式取代之,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本文写作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提出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和农村金融市场范式的概念并对其作一比较,然后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作一简要介绍,据此分析出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上所沿用的是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并对其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一罗列;继而引入局部知识理论对农村金融市场范式进行理论上的论证,并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说明我国采用农村金融市场范式的理由;最后对农村金融市场范式在我国的运用提出笔者的一些政策建议。文章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介绍了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和农村金融市场范式的各自特点并对其作一比较。由于农村金融的先天性缺陷,需要政府采用各种政策干预农村金融,由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农村金融范式。其中,农业补贴信贷范式理论基础是凯恩斯经济学,主张以建立农业补贴信贷机构的方式向农村提供优惠贷款,以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村生产力;而农村金融市场范式则建立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基础上,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排斥对农村金融的直接干预,主张政府应着眼于创造一个更为合理的政策环境,改善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期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政府对待农村金融市场失2灵的态度,是否通过直接掌控农村金融资源来纠正它,也即是政府是否力图创造一个自由竞争状态下的有效率的农村金融市场。第二章简要描述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以及现存农村金融体系,为下一章论证我国农村金融为农业补贴信贷范式提供论据。本章把农村金融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3。这一阶段主要是恢复和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初步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第二个阶段:1994~1996。这一阶段的改革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的口号。并形成了农行、农发行、农信社“三足鼎立”的局面。第三个阶段:1997~。这一阶段关闭了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大力打击民间金融,从而客观上强化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在描述农村金融体系时,笔者沿用了沿用亚当斯和费奇特的界定方法,将农村金融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并对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业务范围等一一作了介绍,对各种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简单描述。第三章首先论证了我国实行的是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并简要描述了我国农业补贴信贷范式的特征及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基于对对农业与农村金融关系的错误认识,将农村金融视为农村经济体外的“支持器械”,由此形成了我国的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即建立了农发行、农行和农信社等效率低下、亏损和不良贷款问题严重的专业化信贷机构,导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变为一个效率低下的市场。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实践中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严重的供给型金融抑制。二、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单一,支农功能欠缺。三、补贴信贷资金运用效率低下、机会成本高昂。四、农村金融机构缺乏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五、非正式金融反常地挤出正式金融。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证明了农业补贴信贷范式在我国的运行是失败的,我们应摒弃它寻求新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范式。第四章引入了哈耶克的局部知识理论对农村金融市场范式进行3了理论上的论证,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分析得出,我国应采用农村金融市场范式。根据局部知识理论,由于农村市场的一系列特征,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局部知识,而竞争是一种发现信息、减少不完全信息和信息不对称的过程。因此政府不应该直接干涉农村金融市场,而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来发现和利用分散在不同时间和地点的局部知识,减少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农村市场上存在着相对更多的局部知识,这就更需要我们采取农村金融市场范式,构建一个自由竞争的有效率的农村金融市场。最后一章在前几章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对我国实践农村金融市场范式的一些政策建议。农村金融市场范式要求政府摒弃以直接干预为主的做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创造适合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公平良好的外部条件上。并改革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使其企业化运作,提高经营效率,提高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最后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这是全文的重点和行文目的所在,为此我们应该将农行和农信社改造为有效率的商业化金融机构,放开民间金融,发展真正的合作金融,形成一个主体为竞争性的商业金融和(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应该发挥辅助性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