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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财政是我国的基层财政,是国家财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的基石,也是地方财政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国县乡财政,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县乡财政问题日益突出,收支矛盾尖锐,县级、乡镇本级、村级负债率很高,严重影响着地方财政的正常运转和“三农”问题的解决,阻碍了县域经济、城镇经济和乡村经济的发展。
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尤其近几年来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也日益规范,这为政府不断增强公共产品提供能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随着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财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与此同时,县乡财政却日益困难。
新化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大县,也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财源短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后期财政收入一直在几千万元徘徊,人均财力非常少。即使在全省经济财政快速发展的时期,新化县财政收入增长也非常缓慢,其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全省同期增长水平。与此同时,县乡财政支出压力巨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导致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欠发现象非常普遍,赤字规模不断扩大,县级、乡镇、村级负债面达到100%,应付未付款占债务的主要部分,严重影响基层机构的运转和社会的稳定。
本文通过介绍新化县县乡财政体制的现状,分析了新化县县乡财政困难的体制性原因,并结合我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和新化县实际,提出了改革新化县县乡财政体制的思路和对策。在研究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本文主要的创新之处有:第一,选取中部省份国家级贫困县新化县作为研究对象,做到了一般与个案相结合,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第二,针对新化县县乡财政困难的体制原因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解决办法;第三,对财政体制因素影响县乡经济的程度做出了评估;第四,结合湖南省实际,构建了一个较为适应该省发展的均等化转移支付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