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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财务信息重要性的凸显,财务舞弊案例层出不穷。在我国,由于经济机制和监管机制的不完善,财务舞弊更为突出。作为主要监管部门的证监会及深交所和上交所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财务舞弊公司施以严厉的处罚。他们公布的财务舞弊处罚公告也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以2001-2011年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处罚公告为样本,采用事件窗口法对两个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市场对财务舞弊处罚公告做出的反应;同时对两个样本的实证结果进行比较,以检验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处罚公告市场反应的不同之处;另外还筛选出同时在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都公布的处罚公告作为单独一个样本,以验证是否在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都有公布的处罚公告,市场会做出更为强烈的反应。
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无论是证监会还是沪深交易所公布的财务舞弊处罚公告,公告公布前后较短时间内,股票市场有较为明显的负面反应。(2)证监会以及沪深交易所公布的财务舞弊处罚公告,股票市场做出的反映具有差异,对于沪深交易所公布的处罚公告,在处罚公告公布时刻至公布后三天内,市场会做出更为强烈的负面反应。(3)如果在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都有公布的财务舞弊处罚公告,股票市场的负面反应会更为明显。基于上述研究结论,论文最后分别从投资者、管理者和监管者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