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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严峻,如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进行有效的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环境创新通常被认为是企业同时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环境保护双重目标的有效手段,环境创新通过对产品、工艺、流程的改进和创造,减少环境负面影响的同时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尽管环境创新能达到双重收益,但存在极大的风险,并且环境创新产生的经济绩效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因此,企业很少主动进行环保方面的措施,他们进行环境创新往往源于外界压力。制度压力是企业为获得合法性必须遵从的外部压力,是企业实施环境保护的重要驱动因素。然而,学界关于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创新的关系研究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制度压力对企业环境企业的驱动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尤其是影响它们之间关系的权变因素需要进一步讨论。本文拟探究制度压力对企业环境创新的影响以及企业主动性(包括高管支持和跨职能整合)的权变作用。基于制度理论的观点,根据对250家中国制造型企业问卷调研查数据,本文实证检验了制度压力(规制压力和规范压力)对企业环境创新的影响,以及跨职能整合和高管支持的调节作用。基于调节的逐层回归分析,本文的研究发现,规制压力和规范压力对企业环境创新有正向影响,跨职能整合和高管支持对于规制压力与企业环境创新的关系有显著的调节作用。但是,跨职能整合和高管支持对于规范压力与企业环境创新的关系均无显著的调节作用。本文的研究发现丰富了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更为重要的是,本文从企业能力和管理者的视角出发,研究跨职能整合和高管支持能否影响企业对制度压力的反应速度和效率,为制度压力对企业环境创新影响程度的差异化提供了新的解释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