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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应该从其同情说入手。首先考察18世纪英国的社会变革和古代及同时代思想家的思想对休谟思想形成的影响,以及这些思想影响如何为其同情说奠定经验主义和功利主义基础。在此基础之上厘定休谟同情说的思想内涵,探讨同情说的经验主义基础,分析同情与正义的内在关联,指出基于感知所建构起来的经验主义认知指向功利主义生活,必须以同情为人性动力。因为同情,我们才能够知觉到他人的情感,促使自己的认知和视野不仅仅停留在自己或眼前的利益之上,而是将视线拓展开来,关心他者及长远的利益。这是因为人不可能单独地存在于社会当中,个人之所以走向他人组成社会,是因为社会能给予其生存发展的帮助。所以,由人组建起来的社会为能够确保每个人的利益,经由同情的传导,建立起正义规则,以此来调解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情促使普遍一致的正义的产生。正义是引导个人走向社会的重要力量,因为正义的惠及,不仅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能够得到有效地调解,而且必然激活群体生存的同情。在如上分析基础上,为进一步探讨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需要考察自然之德与人为之德的区分,指出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是人为之德。在休谟看来,人为之德是根据人们的需要而进行人为设计的。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须遵守共同的正义规则,提高个人德性。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是以同情为底色建立起来的,这种为了保证更好地生存发展所建立起来的社会规则,需要所有人去遵守。在社会生活当中,人们会想要谋取更多的生存发展资源,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自利性的表现,如果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利益,社会便不能保持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所以人在追求自利的同时必然考虑他者的利益,这就是互利性。这种互利性使得人们看到他人遵守正义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促使人们突破自我的当前利益局限,把目光放得更长远,因为维持或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才能最终实现个人利益的满足。所以,自利性和互利性构成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的完整内容。同时,以自利与互利的对立统一为本质规定的同情说的正义伦理具有普遍性,适用于在社会当中生存的全体社会成员,人人都对其自觉遵守时,才可期待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生存发展需要。从整体观之,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是以同情激发正义,同时正义反哺同情。因为从自利出发而追求互利、并通过互利而实利自利的基本诉求而获得了实践与理论的双重普遍性。正是这一实践与理论两个方面的普遍性诉求,使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为后世研究同情说和正义伦理提供了认知和方法的借鉴,例如亚当·斯密的同情说就是在休谟同情说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每天敞开的生活过程其实都是面临德的建构过程。不管在什么环境里,我们想要成为有德的人,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都可以成为其认知之源,并可由此获得方法的意义。客观地看,我们今天的生活所面临的一些伦理问题,其实也是可以通过休谟同情说的正义伦理去探求解决之道,以促进社会主义的伦理思想更为有效地弘扬其道德实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