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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企业理论的研究领域中逐步分化出两大理论:“股东至上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前者认为股东拥有企业,后者则认为真正拥有企业的是其利益相关者,这两种理论具有完全不同的公司治理含义。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论背景。它对物质资本强权观提出质疑,并从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的发展中寻找到了生存的立足点。从实践背景来看,全球企业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遭遇到一系列现实问题,如企业伦理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更多地关注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论文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开展研究,通过比较公司治理的六种模式,引出利益相关者理论,然后梳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脉络,归纳了西方学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界定所进行的多种探索,总结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思想。在对利益相关者明确界定的基础上,论文指出利益相关者分为两大群体:参与治理者和利益受保护者。并且着重阐述了在参与治理者之间所有权的配置是一个动态谈判的过程,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方的谈判力,并进一步讨论了谈判力的各个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结合论文理论分析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现阶段我国企业安排其公司治理结构时需要考虑的八个方面内容,尤其对于90年代以来国企改革的目标提出了商榷意见。关于企业利益相关者问题的研究还有待深入,未来需要更多的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从多方面完善其理论体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之时,国内企业如何将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于企业治理实践、从而规范其治理机制?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