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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测定成都某三甲医院住院的新生儿的骨密度,探讨影响成都地区新生儿定量超声骨密度的相关因素。方法:选取1年度的新生儿数据资料,按照住院号顺序依次排序后随机抽样,应用康荣信的UBS-3000PLUS定量超声骨密度系统测出的胫骨骨密度,最终筛选出符合要求共127组数据。应用SPSS软件对拟定的14个拟定因素分别作单因素分析筛选出具有显著意义的影响因素。将具有显著意义的因素再进行进一步多元线性回归统计分析得出最有意义的影响因素。结果:参与实验分析的127组数据中,骨SOS值为2992.57±298.38 m/sec。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胎龄(t=6.24,P<0.0001)、出生体重(t=0.64,P<0.0001)、以及母体肢体抽搐(t=-2.12,P=0.04)对新生儿胫骨骨密度有比较显著的影响。进一步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胎龄、出生体重2个因素选入方程,回归方程为:Y=2024.99+121.18 X1(胎龄)+0.28 X3(出生体重)。结论:在成都地区新生儿胫骨超声骨密度测量值与新生儿的胎龄和出生体重呈明显正相关关系,足月胎龄和较高的出生体重对于子代个体骨骼发育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