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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业化时代,对社会贡献最多的是生产有形产品的行业,而在信息时代,对社会贡献最多的却是生产知识产品的产业。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它是企业占领、保持以及扩大产品或服务市场的重要工具。在传统的知识产权都以公开的方式换得国家保护的同时,却有一种以保密作为取得法律保护前提的特殊的知识产权形式,这就是商业秘密。随着企业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增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受到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界以及实务界的重视。尽管商业秘密已经深深溶入到企业进行市场生存竞争的奋斗过程中,但无论是国际大公司,还是国内的一些中小企业,在现实的市场经济生活中,其商业秘密遭受到侵犯的情形却屡见不鲜。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同时又因其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能让企业取得领先于对手的竞争优势,所以商业秘密保护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中独具特色的一个。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竞争利益,认识到商业秘密的重大价值的企业,因商业秘密受到侵犯而运用诉讼武器寻求保护的也越来越多。那么企业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带着这一问题,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本论文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一章以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理论问题为出发点,从概念入手,紧扣法条,探讨了商业秘密的内涵、法定属性和构成要件,接着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学识,探寻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理论问题。这就为本文进一步的研究和写作做了一个理论铺垫。第二章则仅仅围绕商业秘密权,探讨了商业秘密权的性质,将商业秘密权在整个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予以了明确。接着探讨了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以及利用方式。在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中,主要聚焦两种主要的取得方式,即自主创新的原始取得方式和等价有偿的继受取得方式。在商业秘密权的利用中,主要探讨了商业秘密权的对外运作方式。第三章则主要探讨了企业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措施。本章在探析商业秘密自我保护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商业秘密自我保护的途径,即好的管理措施以及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战略。前者主要强调了对于所接触的人员的措施和商业秘密遭到侵犯后的应急措施,后者主要研究了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如何采取知识产权得综合保护战略的问题。第四章主要论述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途径。本章由一个实例引出,得出企业对商业秘密如何选择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启示,接着从商业秘密的合同法律保护途径的角度出发,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提出了商业秘密的合同法律保护途径。由于合同法律保护途径的局限性,本章接着从商业秘密的侵权法律保护途径出发,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指出了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表现,针对侵权的抗辩方式和侵权责任的承担。接着进一步探析了商业秘密的诉讼保护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