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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森林公园已成为旅游者主要的旅游目的地。旅游环境质量是影响森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森林公园的旅游环境可分为资源环境、景观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只有对以上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才能为森林公园旅游环境质量评价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科学的体系,为缓解森林公园发展与自然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实现旅游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做出有益尝试;实践上对本研究区域森林公园的建设和旅游资源开发提供有益的指导。本文以黑龙江省森林资源较好的伊春市6个主要的森林公园(五营国家森林公园、美溪廻龙湾森林公园、汤旺河林海奇石森林公园、兴安森林公园、日月峡森林公园、仙翁山森林公园)为研究对象,并在其中选取有代表性的50个景点,在夏季和秋季对其进行旅游资源和景观环境质量的评价工作,同时,对各森林公园和50个景点的自然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测定,并在市区进行了对比性试验。本文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1旅游资源质量评价:采用层次分析法对伊春主要森林公园的旅游资源质量进行评价,得出五营森林公园综合质量最高(80.932,Ⅰ级),林海奇石森林公园(74.256,Ⅱ级),美溪迪龙湾森林公园(73.417,Ⅱ级),仙翁山森林公园(67.432,Ⅲ级)、日月峡森林公园(60.558,Ⅲ级),兴安森林公园(58.382,Ⅳ级)。表明就伊春市森林公园整体发展来看,资源环境质量多数处于二、三级水平,缺乏有效的整合,特色不明显,各景区组成要素有较强的趋同性,开发建设时应特别注意突出特色,统一规划,引导各地对旅游景区进行有序合理的开发,避免过度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2景观环境质量评价:从景色质量、视觉吸收力、景观敏感水平三方面综合的进行评价,避免了单独对景色质量(反映景观外在美学特征)评价的片面性,得出6个森林公园的景观综合环境质量分别为五营森林公园(60.6,Ⅱ级)、日月峡森林公园(60.3,Ⅱ级)、仙翁山森林公园(58.4,Ⅲ级)、迪龙湾森林公园(56.1,Ⅲ级)、林海奇石森林公园(53.9,Ⅲ级)、兴安森林公园(52,Ⅲ级),同时得出50个景点的景观环境质量。并且指出各森林公园和景点在景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森林公园的景观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3自然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从气候气象、生物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五个方面进行评价研究,并与市区进行了对比性试验,得出各森林公园的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优于伊春市区。各森林公园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的高低如下,五营森林公园(44.583,Ⅰ级)、汤旺河林海奇石森林公园(35.417,Ⅱ级)、美溪迴龙湾森林公园(32.916,Ⅲ级)、南岔仙翁山森林公园(31.458,Ⅲ级)、日月峡森林公园(26.875,Ⅳ级)、兴安森林公园(15.417,Ⅴ级)。同时得出50个景点的自然生态环境综合质量。本文首次对伊春主要森林公园和景点的自然生态环境因子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测量和评价工作,使森林公园建设工作有科学准确的数据可依。4旅游产品开发研究:根据上述评价结果,确定了旅游产品开发的空间布局模式为“点-轴”布局模式,即“一心、两线、两道、三带、十区”,并进行了旅游线路的组织;针对其景观环境现状,从景观空间秩序设计、景观环境色彩设计、植物景观设计以及人工景物设计四方面进行各森林公园的景观环境规划设计;针对其自然生态环境特点,确定了适宜开发的旅游项目及适宜的旅游活动区域,为各森林公园的建设和伊春市整体森林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5总结出了森林公园旅游开发的评价—规划—设计体系,为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