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制度做出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2014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71号)。随后,原国土资源部确定15个县(市、区)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16年扩大到33个县(市、区)。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创新成果,推进了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农地入市涉及的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有效地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农村实际和农民愿望的土地制度并不容易。本文旨在通过对15个试点单位的考察,分析试点地区农地入市的政策和制度创新的机制及其逻辑。学界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以及政策和制度创新的动力与逻辑已经进行了许多研究和解释。其中,约翰·W.金登(John W.Kingdon)的“多源流模型”是研究政策创新的代表性分析模型。该模型提出了问题、政策、政治三条源流,以此来解释政策议程的设置、政策参与的要素与政策突破的节点,对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借鉴该分析模型,本文尝试对农地入市的政策突破和创新展开多源流、多要素分析,重点探究农地入市制度的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政治源流及三源耦合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我国地方政策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实践逻辑。论文分为导论和六章。导论介绍研究问题、研究背景、研究进展以及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一章对多源流理论的基本逻辑与适用性进行介绍,并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形成构建起多源流分析模型;第二、三、四章分别对入市制度的问题、政策和政治三大源流的形成与演变进行分析;第五章讨论和分析三大源流的耦合机制及由此形成的政策创新之窗,由此说明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形成与创新的机制。在此基础上,最后进一步讨论我国地方政策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实践逻辑。本文认为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政策和制度创新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和影响的结果。传统多源流理论的分析主要是对国家决策的宏观分析,集中在单一改革主体上,或者说将政策突破和创新建立在改革主体内部环境、要素及自主决策的基础上。然而,我国地方试点是根据中央决策部署进行改革试点,地方的政策和制度创新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多源影响,在相当程度上也受制于中央及国家的政治、政策及法律空间。也正因如此,本文将试点地区农地入市的政策和制度创新置于整个国家土地制度及其改革背景下进行分析,力求从中央与试点地区两个层面阐释该制度的多源流影响及制度创新的生成逻辑。从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和制度创新过程来看,我国政策和制度创新具有鲜明的多源影响、上下互动、渐进调适的特征和特点,这也可能是我国改革不断深化并获得成功的奥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