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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政策至今已走过了三十多年接近四十年的历程,其中的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是改革开放政策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在保持我国公有制经济基础地位的前提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改革;从这个方面来讲,已经取得了极为突出成就。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在正确方向上的持续深化,特别是在破除国有企业垄断,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构造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主体方面,成效显著。这是因为党和政府始终把国有企业的改革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地位,将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市场化改革微观层面的战略重心。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革也面临新的瓶颈和新的障碍。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主要表现在国有垄断领域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首先,部分国有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还很强,这导致了市场资源配置的价格扭曲,有悖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中央决策精神;其次,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中,对于垄断类型的区分不明确,不能很好地区别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和经济垄断,因此对垄断国有企业的政策过于偏向“一刀切”的政策;最后,在垄断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强调市场结构的重构,对于产权结构方面改变不大,特别是在引入多元竞争主体和企业治理层面的变化相对较少,引入的竞争主体多为一元化的国有资本。 本文结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有关于混合所有制的论述,以电信行业为例,通过分析我国电信行业的特征与改革过程,探讨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性。这些分析包括对电信自然垄断特征的分析、我国电信行业改革过程中市场结构以及市场绩效变化的分析,从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市场绩效的角度对我国电信行业过去的改革实践进行了评价,经过研究发现,一直以来电信行业的改革更倾向于中共十三大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政策。本文也结合别国电信行业改革经验的对比研究,指出我国电信行业当前的现状和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其特殊地位,其目标函数也与西方国有企业不一致。本文认为我国在垄断行业这种重市场结构调整轻产权结构改革的模式不能很好地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也难以推进市场绩效的提升。我国电信行业乃至整个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推进并不是一种平衡推进式的改革,即比较多地偏重于市场格局的塑造而比较少地关注产权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电信行业的国有企业划分不明确,将整个行业看作是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最后,本文得出结论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法在电信行业是可行的,并指出了电信行业混合所有制的具体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