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迁、挑战与改革:林改背景下的乡镇林业站——以川南福集镇林业站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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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业站是林业战线上最基础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组织,承担着宣传党和政府林业政策法规、森林资源管护、组织实施造林绿化与林业生产、推广林业技术和为林果农服务等多项工作任务,大到国家林业政策法规的落实,小到提供一家一户的采种育苗和林业科技服务,都离不开乡镇林业站的具体工作,乡镇林业站在政府和林农之间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沟通与交流作用,被形象的称为林业工作的“触角”。   随着社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业站所面临的工作环境和职能都发生了显著变迁。多次机构改革之后,林业站从行政机关转变为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和单位性质转变的过程中,林业站也陷入到了能力不足,难以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困境。首先表现在机构稳定能力有限,正常工作难以开展。其次是管理体制不顺,公共服务效率较低,与林改后的社会需求不符。再次是自身保障能力和社会地位不高,难以提供持续的公共服务。   从公共管理和系统管理理论的角度看,行政上多重目标与事权责不一造成的矛盾,层级上各级政府的过多干扰导致的林业站根本定位的偏离与摇摆,管理体制上两个管理主体间权力的冲突,收益分配中公共利益与收益理性之间的背离,都是造成林业站能力有限的主要原因。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业站的命运得到扭转。原因来自于林业站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所扮演的“六大员“的角色,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林业发展新形势要求林业站发挥完善的行政管理职能,组织协调职能和社会化服务职能。林业站的基础性战斗堡垒作用在改革中进一步强化。   在对改革经验进行梳理的过程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各地为推进改革采取的“双重指导-分类管理“这一新型管理体制被发掘了出来,本文展示了其基本结构框架。并对这种新型管理体制的形成机制进行分析,提出完善策略,明确该体制的基本原则,最后建议在实践的过程中予以不断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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