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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也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住宅小区越来越多,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也逐渐越来越多。物业服务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同时与业主打交道的机会也日益增多,不可避免地,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也与日俱增。现今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在我们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帮助下不断地提高,引致物业服务纠纷正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业主因物业服务公司过错而遭受第三人侵权带来的损害赔偿问题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事例。本文拟从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的第三人侵害业主财产的现实案例出发,结合国内外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从业主室内财产被盗、小区公共区域内车辆被盗两个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其中引发的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理由、性质、合理限度、责任承担等法律问题。同时结合我国立法与司法实务的现状进行综合考察,尽力对物业服务公司安全保障义务性质做出一个较为明确的判断,从而对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责任的予以明晰,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法律和制度上的想法与建议,以期为以后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略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