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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资源型村庄有效治理的内在机理是什么,通过怎样的策略能够振兴资源型村庄,如何培育和保持资源型村庄内生发展的长久活力,这是本文的核心问题。围绕着上述问题,本文从后农业税时代下中国乡村振兴的背景出发,通过对浙江省湖州市荻港村典型案例的实证检验,应用“任务型治理”的理论框架,探析了现阶段资源型村庄实现有效治理的内在机理,设计和总结新的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所谓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是一种围绕解决资源型村庄治理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定任务而采取的方式、手段与途径。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中,能否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点和难点正是对于任务的界定,以及根据各个不同阶段的任务而不同治理主体分工协作所达成的一种良好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根据国家对农村的政治战略安排和乡村振兴的发展实践,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总任务是实现乡村振兴。围绕着乡村振兴这个总任务框架,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建构过程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分别是: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初始期,需要解决的是村庄的基础任务,具体包括了村庄的经济基础任务、村庄的组织基础任务和村庄的环境基础任务,应该形成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为辅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过渡期,需要解决的任务是提供村庄的公共服务,具体包括了村庄环境服务供给、村庄文化服务供给和村庄制度服务供给,应该形成以政府组织为主,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组织为辅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提档期,需要解决的任务是塑造村庄的特色品牌,主要包括村庄旅游资源开发、休闲观光农业建设和传统文化弘扬,应该形成以市场组织为主,政府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为辅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由于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不同阶段需要完成不同的任务,因此各个治理主体在应对不同阶段任务中的力量发挥有差异,但是不管哪个治理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这只是体现了治理结构中各个治理主体的力量强弱差异,其本质依旧是稳态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通过构建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不仅能够取得重振村庄组织活力、复兴产业实力、重塑文化魅力、再造环境美化等村庄外在层面的振兴,而且更能够达到村民主体性的确立、社会资本的培育、多元参与的建立以及乡村精神的重塑等村庄内在层面的培育,真正实现资源型村庄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本研究的目标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从理论层面来解析“任务型治理”的内在逻辑,明确“任务型治理”的内涵、过程和绩效,不仅有利于推动治理理论的深化与拓展,而且也有利于构建和阐释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理论内涵。其二,是从实践层面通过考察资源型村庄的典型代表浙江省湖州市荻港村“任务型治理”的具体过程和内容,提炼和总结荻港村成功治理的实践逻辑和成功经验,整合农村社会资源,寻找和克服村庄衰败的根源,为中国其余类似荻港村的资源型村庄有效治理提供具体的经验支持和参考意见,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为实现以上研究目标,论文以七个章节的篇章结构围绕村庄治理议题展开理论分析和案例阐述,以求对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得以深刻的理解。第一章,导言。这是本文的开篇之章,一是分析了村庄治理与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进而明确当前研究资源型村庄有效治理的实践意义和学术价值。二是通过对既有文献进行了详细的评述,进而明确既往研究与本研究的关系,阐明了本文的研究定位。三是根据本文的研究需求,界定了“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两个核心概念及其内涵。四是交代了调研村庄浙北荻港村的基本概况和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五是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章节安排。第二章,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本章主要从政治与行政学科的理论视角出发,阐述了“任务型治理”的理论内涵以及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构建的分析框架。在具体的内容安排上,一是提出“任务型治理”的学术命题,以此表明当前。“任务型治理”概念的提出并不是偶然因素使然,而是基于深刻的政治经济背景下顺应社会发展规律而适时产生的新的理论体系。二是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合作治理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以及结构功能理论对“任务型治理”的主体、过程、关系和功能四方面进行理论解读。三是通过治理主体分析、总体任务界定、阶段任务划分、治理结构塑造、任务有效执行的行文思路来论证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构建机理,以此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交代了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制度基础,主要包括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历史沿革、制度安排以及浙江省乡村振兴的实践与发展三方面内容。第三章,初始期:资源型村庄的“基础任务”治理。本章主要探讨的是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初始期的任务是完善村庄基础任务,具体包括了健全资源型村庄组织基础、增强资源型村庄经济基础和改善资源型村庄环境基础三方面,而每个方面的任务又可以细化为更基础、具体的任务。在健全资源型村庄基础任务方面,可以划分为通过换届选举而重建村民自治组织、以基层维稳而重建六老组织、推动村庄治理而组建各类民间组织。在增强资源型村庄经济基础方面,可以划分为兴办青鱼合作社、村办集体企业改制以及成立村经济合作社。在改善资源型村庄环境基础方面,可以划分为整治油脂化工企业、开展清水河道工作和构建村庄长效管理机制。在上述所有任务开展过程中,应该形成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为辅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能够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发展。之所以突出村民自治组织的力量,这是缘于我国的村民自治组织是实施村民自治的主要形式,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初始期,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凭借其在乡村社会独特的资源,在提供村庄基础服务与促进乡村善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四章,过渡期:资源型村庄的“公共服务”供给。本章主要探讨的是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过渡阶段的任务是供给村庄公共服务,具体包括了供给资源型村庄文化公共服务、提升资源型村庄环境公共服务和健全资源型村庄制度公共服务三方面。在资源型村庄环境公共服务方面,分为村庄五水共治、农民新房建设和各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在资源型村庄文化公共服务方面,包括修复村庄古建筑文物、开展各类文化项目、获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在资源型村庄制度公共服务方面,涵盖了实施六百工作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完善制度化机制。在上述所有任务开展过程中,应该形成以政府组织为主,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组织为辅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之所以在该阶段要着重突出政府组织的力量,这是缘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内在职责,政府应该向村庄提供那些因市场失灵、村民自治组织无法有效提供的、但对村民群体有益的、必需的服务,从而提升资源型村庄的治理绩效。第五章,提档期:资源型村庄的“特色品牌”塑造。本章主要剖析了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提档期的任务是塑造资源型村庄的特色品牌,具体包括了开发资源型村庄的旅游资源、建设资源型村庄的观光农业和弘扬资源型村庄的传统文化三方面。在开发资源型村庄的旅游资源方面,主要开展了创办荻港古村旅游公司、获选国家4A级旅游景区以及招商引资挖掘村庄资源等工作。在建设资源型村庄的观光农业方面,进行了修复桑基鱼塘、创建丝绸风情小镇和营造凤凰洲生态农业项目等活动。在弘扬资源型村庄的传统文化方面,完成了创办荻港渔庄、举办鱼文化节和渔家乐的传承的任务。在上述所有任务开展过程中,应该构建以市场组织为主,政府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为辅的“一主两辅”的治理结构。之所以要突出发挥市场组织的作用,缘于市场组织在资源型村庄的品牌塑造中有着先天的优势,能够整合优化资源型村庄的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型村庄的社会影响力,进而实现资源型村庄的治理目标。第六章,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论证与构建。本章从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实践逻辑、内在机理、优势解析和治理策略四方面来论证和反思资源型村庄治理方式的话题。在乡村振兴时期,由于社会转型的压力、政府政策的驱动、乡村精英的助推、村民利益的诉求等,有着强大的村庄治理动机,因而需要构建有效的资源型村庄的治理方式。基于对荻港村治理经验的提炼和总结,认为“任务型治理”是其中一种有效的资源型村庄的治理方式。当前,在构建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问题上,首先,明确资源型村庄治理中各个治理主体的治理边界;其次,合理划分资源型村庄治理中的阶段性任务;再次,塑造“一主两辅”的良好治理结构;最后,提升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的实质绩效。第七章,总结。本章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了四大富有意义的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