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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87年招收体育博士生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体育高级人才。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进一步加快了体育博士培养步伐,其博士授予点与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发展规模、招生制度、学位设立、课程设置、论文撰写、科学管理及导师遴选等方面,即在如何提高博士生的整体质量上仍然存在许多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深化我国体育博士培养现状,通过对中美体育博士培养的发生发展、指导思想及目标、政策及法规、培养过程、论文经费来源及指导形式等方面的比较研究,旨在推动当代中国体育博士培养观念的更新和新体制的构建,以期对我国体育事业的科学化、现代化发展有所贡献。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比较研究法。通过对中美体育博士培养的指导思想及目标、政策及法规、培养制度、培养过程、论文经费来源、导师遴选及指导委员会组成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指导思想及目标方面:中国体育博士培养指导思想注重博士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美国则注重“个人本位”、“知识本位”、“社会本位”及博士生培养国际化思想;在培养目标上,中国注重专门人才培养,美国则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2)培养政策及法规方面:中国政策及法规由国家统一制定,美国强调各州、校自治。在管理上,中国实行国家管理,美国则实行分散管理、市场机制、公私结合培养;(3)培养制度方面:从学位制度看,中国授予博士学位种类单一,美国则多样;从招生制度看,中国各校自主负责考试与招生,录取时注重考生的考试分数;美国则选择全美通行的标准化考试,招考分开,录取时注重考生在科研上的发展潜力及综合能力;从学制看,中国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而美国的修业年限无固定模式,培养年限以完成高质量课程学习、通过资格考试和完成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为主要标准;(4)课程学习方面:从研究方向看,中国强调“政府倾向”,突出民族特色;美国则强调“社会倾向”,突出研究的前沿性和社会需要性,研究范围较广;从课程学习看,中国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年限为一年,而美国为二年或以上。中国课程学分在26-28学分之间,而美国在48-98学分之间,且实行转学分制。中国课程体系结构由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构成;美国则由主修、副修、指定选修和自由选修构成,强调第二专业学习。中国必修课与选修课学分最大之比可达10:1;而美国约为1:1.2。中国多为班级授课,授课形式多为“一言堂式”教学;美国除集中授课外,广泛采用系列讲座、专题研讨、教学实习、文献阅读和试验轮转等多种授课形式及科研活动,要求学生跨学校选课;(5)考核考试及论文方面:从中期考核与考试看,中国只有中期考核且不成熟;美国则实行严格的资格考试制度,资格考试形式多样,且有一定比例的淘汰率;从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看,中国博士生选题大部分是自选题目,而美国则大部分是在导师的大课题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部分进行研究;与中国相比,美国更强调论文的出版价值。中国博士论文答辩前,部分学校实行双盲评审;美国博士学位论文须在答辩前一个月把论文放到系图书馆供教师和学生查阅;(6)论文经费来源方面:中国主要由国家行政拨款;而美国除学校内部基金外,还有慈善基金捐赠、政府拨款、职业体育组织及产业部门资助等多种形式;(7)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博士生导师遴选方面:中国指导委员会由导师与教研室集体培养;美国指导委员会则由导师及能涵盖论文所涉及的每个学科或研究领域的专家小组集体指导。中国博士生导师遴选严格,实行在职期间终身制;而美国只需有科研经费、博士学位、担任助教授以上学术职务即可招生,在职期间无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