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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642年到1793年,一个半世纪以来,西藏地方的政治体制一直是在不断演进的。从起初的政教分离到后来的政教合一,经历了蒙藏上层联合掌权、蒙古部首领控制西藏统治大权、藏族贵族单独掌权、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管理政教事务几个发展阶段,这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清楚地将这一过程进行梳理展现,对于辨别西藏地方政治体制的形成及其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明末清初,西藏的格鲁派受到了噶玛噶举派和第悉藏巴汗势力的压迫,陷入危境,遂求助于卫特拉蒙古和硕特部的固始汗。固始汗率军击灭了青海却图汗、康区白利土司及西藏藏巴汗,成为在西藏拥有实际统治权的蒙古汗王。清朝入主中原后,对固始汗和五世达赖所取得权力予以承认并加以封赐,确立了对西藏的统属关系。此时西藏地方是由蒙古贵族和藏族上层联合掌权的。固始汗逝世后,蒙古汗王的权力迅速旁落,蒙藏上层联合掌权呈现空有其名的状态。至固始汗重孙拉藏汗入藏,与桑结嘉措斗争获胜后,蒙古部首领才单独掌控了西藏的统治大权。准噶尔首领策旺阿拉布坦派兵袭藏,击败拉藏汗,建立起准噶尔军事统治,清朝平准保藏后,清朝中央决定由藏族贵族上层单独掌权,封授五位噶伦共同管理西藏地方政治事务,但噶伦之间不睦,互相争斗,发生了“阿尔布巴事件”。清朝封授颇罗鼐为郡王,由他一人单独掌管西藏地方全面事务。在颇罗鼐执政时期,西藏地方发展稳定。其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爵后,排斥异己,蛮横施政,与达赖喇嘛、世俗贵族及驻藏大臣的关系迅速恶化,失去了各方信任,为驻藏大臣诛杀。清王朝遂决定授权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管理政教事务。《西藏善后章程》与《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明定西藏地方的政教合一体制。本论文在掌握大量史料的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及历史演绎法对本文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进行系统叙述,充分展现在清王朝统辖管理下的格鲁派在全藏范围内“政教合一”确立的历程,全面体现西藏地方政治格局的真实情况,从而判断出清代前期西藏地方这一“政教合一”体制的演进,是在中央政权主导下的中国境内的某一地方政治体制的演进,得出西藏地方格鲁派政教合一的统治,是在清王朝的主导下一步一步形成的。论文通过对清朝前期西藏地方政治体制演进过程的展现,不仅在学术上厘清了关于格鲁派“政教合一”的历史问题,而且在政治上也以确凿的史实揭穿了境内外少数藏独分子将五世达赖说成是“独立国家”的政教合一之首脑而对历史所进行的肆意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