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今,计算机互联网等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当中随时会使用到互联网,与此同时,个人信息的泄漏问题越发严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通过立法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受传统社会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长期以来并未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及迫切性,也未制定和实施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即便产生了这一方面的专家建议稿,却并没有因此在我国确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当然也不能因为我国立法部门当前还未制定和实施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就单纯地认为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还完全没有涉足。实际上,从我国目前所推行的法律法规当中还是能够寻找出部分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只是这些法律条例并不集中,同时出现于各个不同的部门法当中。本文立足于民法研究视阈下,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概念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试图建构一个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民法制度框架,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民法原则和民事法律责任。除导言和结语以外,本研究重点从三个部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的制度体系进行了详细阐述与论证。本文第一章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的概述及相关理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法、概念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个人信息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并与相关概念进行对比,并总结出个人信息的特征以及类型划分;其次,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权的主要学说对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进行了分析,为本研究的后续论证奠定充分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概况及面临的挑战。首先从民法总则、民法分则、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等角度对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民法的立法概况进行了总结;其次,通过运用案例分析法,从我国个人信息的相关司法判例入手,反观我国个人信息民法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接下来,运用比较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分析国际组织的现有制度和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概况,结合我国相关立法实际,在与境外个人信息保护对比的基础上,归纳出对我国个人信息民法保护值得借鉴之处。第三章是完善我国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路径探析。针对前文分析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民法保护中存在的不足,分别从概念厘清、基本原则以及归责原则三方面提出建议。一是要明确个人信息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二是明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五大基本原则,即公开透明原则、限制处理原则、信息质量原则、安全责任原则、主体权益原则;三是在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完善个人信息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旨在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提供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