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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终极产权论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划分,通过对隶属于不同类型终极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的绩效比较和原因探究,发现在现有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国有产权控制的上市公司的效率并不低于私有产权控制的上市公司,政府的不同动机和行为确实对公司绩效产生了不同影响。研究结论可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参考,认为提高国有产权的效率在于使国有企业能像私有产权一样行事,在于建立更为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和更好的监督机制,在于消除经济中的行政垄断和结束对国有企业的超经济保护。全文分为四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为:第一章回顾了国内外对有关股权结构以及政府动机和行为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相关文献。La Porta等人对终极所有权的控股结构所作的开创性研究工作,引导我们对股权结构进行了重新认识。第二章研究假设与研究设计。本章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终极控制人数据对1999年以前上市的公司进行分类,通过不同控制人的特征及其对公司治理机制和公司绩效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提出研究假设。在绩效指标的衡量方面,采用主成分分析法从一系列的绩效指标中提取综合因子来衡量公司绩效,避免了单指标的缺陷和多指标结论不一致的难题。第三章实证方法与过程。为了考察不同控制人对公司绩效影响的差异,本文首先对各类型上市公司绩效进行组间比较。在此初步结论上,通过建立回归模型消除公司特征因素对绩效的影响后,进一步证实了不同终极控制人的差别。最后探讨了在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下终极控制人的作用。第四章总结全文,提出政策建议。